团体健康

根据法规演变、ANI(国家行业协议)规定、2013年1月11日出台的政令以及业内协议,所有企业都需在2016年1月1日前普及健康保险。

受益人:

  • 预定类别内的全体员工
  • 员工配偶(同居、PACS)
  • 员工子女(无条件)

基本要求:

  • 企业必须注册团体健康保险合同
  • 企业可以选择多种缴费类型
  • 无等待期限,可立即享受保险保障
  • 无医疗选择

可以额外购买补充保险。每年的1月1日,需缴费用会根据整体医疗消费的最新指数变化来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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