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成保险的演变历程
多年来,收成保险合同一直为由冰雹和风暴导致的葡萄收成损失提供保险保障(2002年生效的扩充条款) 。
另外,自1964年起,由国家和农业保险补充分摊金税款共同出资的农业灾害保障也可为“未投保”的受灾农业经营者提供部分补偿。
由于越来越频繁的反常天气现象,农业从业者对产业部署的批判,以及保险赔偿对公共财政带来的巨大压力,政府希望将大部分由天气导致的保险赔偿转交给私人保险行业来负责。
为了向这项私人保险政策提供支持,国家提供以下优惠:
- 保险注册资金补助,承担部分保险分摊金
- 2011年,取消农业灾害保障制度(于2012年12月29日正式终结)
- 成立Déduction Pour Aléas(DPA)系统,旨在促进通过储蓄的方式来进行自我保险,并借助这种方式,在每年度23000欧元的征税限额内,满足营业额每年的“正常”变动。
- 只有多重灾害收成保险(AMR)才能为国家农业风险管理基金(FNGRA)产出的农作物提供雹灾和风暴以外的保险保障。
收成雹灾保险
这类保险可对当年的农作物收成减少提供保障。可针对合同中的所有灾情保险,为收益损失提供基础保障。
保险可在投保收成少于预计收益时生效,在此情况下,无需提供官方收成申报
保险可在因冰雹冲击而导致收成损失时生效。风暴灾害需和冰雹灾害一同纳入考量范畴(保险法第L122条法规)。
保险可在风暴或飓风对葡萄枝梢、蔓藤、葡萄串或果粒造成破坏,并由此导致收成损失时生效。您可选择多类免赔条款。
每块受灾地段(若受灾状况不均匀,可单独考虑部分地块)的投保资金对应10%、20%或30%的利率。
增加免赔保险条款可相应降低缴费利率。
多重灾害收成保险
两种套餐选择:
- 标准多重灾害收成保险(AMR):为所有作物提供气候灾害损失的保险方案,不论气候状况如何,均可享受单一的免赔损失保险。
- 免赔保险再购选择:预防“重大”损失的保险方案,为所有作物保留抵抗雹灾的优良保障。
政府每年都会出台相关政令,以制定对此类合同的辅助条款。注册此类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可获得最高金额相当于保险费用65%的补助金(不包括重购损失和/或免赔限额的额外保险费用)。这项补助由欧盟及其成员国共同出资,出资比例分别为75%和25%。
葡萄种植者需亲自提出补助申请:
- 葡萄种植者需在负责PAC档案资料的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截止日期为当年的5月15日)
- 经营者需拥有陆地与海洋管理部门(DDTM)发放的PACAGE有效编号
- 经营者应最迟在10月31日前缴纳全部保险费用
- 经营者应在11月30日前向行政部门提交一份保险合同声明表
- 自来年3月起,补助将会直接发放给投保人
这项补助不可与其他省内或地区性补助累积申请。保险资金相当于投保数量乘以投保单价。
法定产区的投保收益相当于投保人过去五年中在该法定产区的平均产量(以收成申报为基础),统计时需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